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资助申报认定工作是针对于深龙英才的奖励活动,促进人才培养与发展,成功认定后最高奖励200万元。
一、创新杰出人才-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资助申报认定奖励
年度奖励补贴额度为120万元;首次申请资助的杰出人才所在单位,可申请1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补贴发放至个人,工作经费资助发放至用人单位。
二、创新领军人才-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资助申报认定奖励
创新领军人才(不含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首次申报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年次×0.5,再次申报的以首次申报资助实际所获资助额申报,年度资助额度不超过上级最高资助总额度的10%。
三、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成员-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资助申报认定奖励
1.带头人。一次性资助200万元,但带头人为深龙英才A类,且所获上级资助高于200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2.核心成员。年度资助32万元,但核心成员为深龙英才A或B类,且已获上级资助额度÷已获上级资助年次>32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3.技术骨干。年度资助额度=人均40万元÷5,具体额度以团队分配方案为准。
四、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资助申报认定奖励
1.带头人。一次性资助100万元,但带头人为深龙英才A类,且所获上级资助高于100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2.核心成员。年度资助16万元,但核心成员为深龙英才A或B类,且已获上级资助额度÷已获上级资助年次>16万元的,按照该额度计算。
3.技术骨干。年度资助额度=人均20万元÷5,具体额度以团队分配方案为准。
五、博士学位-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资助申报认定奖励
对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技创新者和获创新类比赛有关奖项的深龙英才,2020年资助=10万元÷5。
六、其他-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资助申报认定奖励
1.依据《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创新发展暂行办法》(深龙委办〔2013〕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享受奖励补贴的人才(团队),且符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①奖励补贴总额度为创新人才所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的50%。
②未发放部分按照上一年度所获上级奖励补贴额度50%发放。上级另行补发差额的,原则上在补发一年内按照差额50%补发龙岗区配套部分。
③自2013年10月31日,获龙岗区奖励补贴满五年,但累计额度低于奖励补贴总额度的,低于部分按照上级原奖励补贴额度50%分年度发放。
2.上级奖励补贴,是指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组织人事部门基于人才取得有关认定或评定而向人才发放的奖励补贴。同一人才获得多项上级奖励补贴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且区级人才资助累计不超过应获上级奖励补贴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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