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粤府令第202号)规定,经广东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省政府决定授予“盐酸聚六亚甲基胍在防治柑桔酸腐病上的应用及其保鲜剂”等15项专利第三届广东专利金奖,给予每项10万元奖励;授予“全灵芝孢子油的制备方法”等55项专利第三届广东专利优秀奖,给予每项5万元奖励;授予夏树强等10位发明人第三届广东发明人奖,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对我省获得第十八届中国专利金奖的“一种桥接转发方法”等4项专利、获得第十八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手机(Ascend Mate 3)”等2项专利给予每项100万元奖励,对我省获得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的“用固定化果糖基转移酶生产蔗果低聚糖的方法”等120项专利、获得第十八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蓝牙耳机(CN-1000B)”等16项专利给予每项50万元奖励。
各地、各部门要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引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专利成果转化和实施水平,为我省实现“四个全面、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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