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征集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合肥市科技局科技专家库(简称专家库)的建设水平,充实专家库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全市科技管理和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合肥市科技局专家库管理办法 (修订)》(合科〔2021〕55号)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常态化公开征集入库专家,欢迎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合肥市重点产业链,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懂科研、懂产业、懂投资的各领域专家,主要为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社团组织、行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征集领域
入库专家分为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两大类。
(一)专业技术类专家。指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专业领域内从事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科学研究等的专家。主要是高等院校教研人员、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企业从事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综合管理类专家。含人文社科、发展规划、项目管理、金融财会、投融资、创新创业等领域专家。主要是企业、科技园区、双创载体、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智库、决策咨询机构有关人员;会计师、创业导师或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专家。
三、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参加评审评估评价工作的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意见;
(三)从事所属行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对本行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产业、金融投资等发展状况;
(四)专业技术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六)以下特殊情形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1.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院士;
2.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学者、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的技术骨干,或承担过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课题,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3.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入库申请。专家登录《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审核与公示。由市科技局不定期组织对专家库申报人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专家方可入库。
(三)专家库实行个人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已入库专家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及时登录《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填报,连续2年未对本人信息进行确认或更新的,专家资格将被冻结。
五、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51-63537795。
通讯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大楼)B座622室(230071)。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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