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牵头,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牵头,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3. 《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研发基地建设与管理处牵头,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配合)
4. 《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科普工作处牵头,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配合)
5. 《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创新服务处牵头,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配合)
6.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中心牵头,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配合)
二、重点普法对象
1. 面向市科技两委机关工作人员;
2. 面向科技系统单位干部职工;
3. 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及科技工作者。
三、普法工作要求
(一)加强法治教育
全面加强对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培训内容,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把普法融入制度建设全过程
健全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在科技领域相关立法及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征求公众意见(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健全法规规章政策解读机制。科技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出台后,通过图文解读、媒体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帮助社会公众更好知晓和理解。
(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新出台、新修订的科技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
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普法行为,推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提升管理对象的法治意识。
创新普法理念,丰富普法形式。用好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阵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根据普法重点、热点,持续更新内容。采取公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提高普法精准度和实效。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实施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建设工程。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总体布局,依托单位的办公场所、办事窗口、公共服务场所,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展示、展播等法治文化活动。
实施法治文化品牌活动培育工程。结合单位业务特点,培育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法治文化品牌,持续策划并开展一系列法治文化品牌活动,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五)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针对涉及科技管理等领域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等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强普法工作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各项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本普法责任清单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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