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部署,我省组织开展了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的推荐评选工作。在部门推荐、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工信厅会同省委统战部、省人社厅、省工商联,对推荐企业进行了联评联审,初步确定123家企业为“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至3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反映。所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有据可查。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传真:029-63916799
电子邮箱:313689417@qq.com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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