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12月底之前到期,尚未结题验收和申请延期的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材料报送
1.网上填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gl.ahinfo.org.cn)在线填写。项目需要提供验收申请表、合同书盖章扫描件、合同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盖单位章或者财务章)和相关研究成果(论文、领导批示、成果应用证明等)附件。
2.审核报送。验收材料分别经承担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后下载打印(验收申请表页需盖章),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3月27日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予受理。
三、组织验收
1.报告查重。省科技厅对项目提交的报告进行查重,对重复率高于(含)20%的项目不予验收。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Word版请于3月27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359834040@qq.com。
2.验收方式。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重点项目验收采取“汇报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专家组经听取项目主要负责人报告、审阅验收材料、质询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会议验收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通知。一般项目由专家审查书面材料形成验收意见。
3.证书发放。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成果网上登记、科技报告提交、验收证书在线填报、归档材料寄送等工作,经核实后发放验收证书。
四、其他事项
1.科研诚信要求。验收工作中出现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保密要求。验收材料包含涉密内容或敏感信息的,请按保密渠道报送。
3.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51-64693625,62651206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551-62654951
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3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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