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工信规〔2022〕2号)、《关于支持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20〕5号)及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现对2023年首台(套)技术装备、购置工业机器人、机器人产业政策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馈至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
通信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32-85912660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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