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4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1〕1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信息通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子信息制造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21〕278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含集成电路设计)统计年报填报和2023年月度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在厦门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统计范围:一是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企业;二是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三是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的企业。软件业务类型包括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软件等四大类。
二、报送内容
(一)年报: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表、企业主要业务指标、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和人工智能企业业务指标表(如有相关业务)。
(二)月报:202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月报(以下简称“月报”)。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指标月报表》,我市有关企业可登录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xmit.xmsia.cn)中提交填写上一月份的统计月报,所有企业均在系统中填写,保存提交即可。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年报:请各有关企业务必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xmit.xmsia.cn)提交软件年报。
(二)月报:每月15日之前提交上一月份的月度报表。
四、注意事项
(一)统计数据是行业主管部门产业监测分析以及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企业是否按要求填报统计数据也是申报我市工信部门软件和数字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其他奖励扶持措施等产业政策的重要依据,请各企业提交报表前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注意表中量级单位。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应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如企业审计报告未最终确认,可先按照公司财务报表填写。
(三)报表相关指标解释、填报流程、常见问题等均可在填报页面中下载,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思明区科信局:5861529、5861527
湖里区工信局:5722484、2031328
集美区工信局:6223263
翔安区工信局:7889963
同安区工信局:7010611
海沧区工信局:6895392
火炬管委会:5953951、5380965
市软件协会:2962038、2031328
统计咨询QQ群:51577181
(二)技术咨询
技术电话:15280230575
技术QQ号:3721512
特此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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