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22〕307号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实验动物设施规范运行,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及《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13号)的要求,市科委将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与申报方式
1.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网址(https://kjgl.stcsm.sh.gov.cn)进行年检申报。
2.12月1日至12月14日,各单位递交“2022年度设施运行报告”和“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原件”。“2022年度设施运行报告”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2022年度完成许可证新办或延续的单位免交“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2022年度设施运行报告”撰写要求
1.数据统计周期: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数据以及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的统计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2.总结报告内容要求:
(1)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包括设施环境参数、实验动物质量、生物安全防控等内容。
(2)实验动物资源情况:包括生产或使用实验动物的主要品种(系)、数量以及进出口实验动物的品种(系)、数量等统计数据。
(3)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实验动物设施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修订情况。
(4)人员培训及人员调整情况:包括工作人员参加实验动物业务培训的情况,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如有调整的,需对新进人员实验动物专业背景和技能做出说明。
(5)设施设备情况:包括设施、设备性能状态,设施废气、废水排放质量控制情况,设施内部各类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以及相关计量器具年度维保、校准情况。
(6)实验动物保障情况:包括实验动物笼器具、饲料、饮水、福利用品等使用情况,如有更换笼器具、饮水设备的情况,需做出相关说明。
(7)问题查摆情况:查摆实验动物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整改方案及2023年度设施设备维保计划。
三、结果处理
年检合格的,市科委将在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上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并返还各单位。根据《关于向浦东新区科经委下放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对于未按时完成年检申报及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市科委和浦东新区科经委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处理,并于2023年1月将年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告。
四、年检材料递交地址与联系方式(可快递)
地址: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楼)
联系电话: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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