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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青岛市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5:07:00 发布部门: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园区(功能区)管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培育绿色制造典型,打造绿色制造体系,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青岛市绿色制造示范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等4个创建方向,对达到要求的授予相应的青岛市绿色制造示范称号。鼓励各单位围绕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在基础设施提升、设备迭代更新、工艺优化升级等方面实施系统性、全流程绿色低碳改造,深化资源共建共享、产业耦合共生、产供互补相连合作,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二、申报要求

  (一)绿色工厂。重点考察工厂生产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水平。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应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或行业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其中,已发布行业标准的(附件6),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价,其他行业企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开展自评价。对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的标杆值;未规定能效标杆值的行业,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绿色设计产品。重点考察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水平,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应用情况,是否具备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申报绿色设计产品的,产品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官网最新公布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内。

  (三)绿色工业园区。重点考察园区在规划布局、产业链设计、基础设施等方面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情况,鼓励园区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申报绿色工业园区的,应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法定边界和范围明确、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园区整体工业增加值或园区内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

  (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重点考察企业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作用,引领带动上下游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情况,鼓励企业确立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等绿色供应链体系。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主要面向汽车船舶、电子电器、电力通信、机械装备、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冶金等行业领域,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已发布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的,申报企业应按照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其他行业企业依据附件5提供的通用指标体系开展自评价。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市级绿色制造示范: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工作流程

  (一)自评申报。市级绿色制造示范遵循自愿申报原则,采用无纸化申报。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评价要求,组织编写自评价报告,并向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初审推荐。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出具推荐意见。区(市)推荐意见和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均各一份)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

  (三)评审公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按程序公布青岛市绿色制造示范名单。对入选市级绿色制造示范的,择优推荐参选国家、省绿色制造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积极培育发动。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是推动工业碳达峰和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各区(市)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和园区开展申报。鼓励各区(市)探索建立绿色制造示范培育机制,完善区域绿色制造示范培育库,形成市区创建合力。

  (二)强化管理服务。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后续将根据复核评估情况进行调整退出。各区(市)要立足“服务企业、发展产业”职能定位,常态化抓好绿色制造示范日常管理,通过开展业务指导、专业诊断、咨询评估和经验交流,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复核质量。

  (三)持续宣传引导。入选单位应积极开展经验总结,充分利用媒体展现绿色发展成效,树立绿色低碳转型形象,扩大绿色影响力。鼓励各区(市)开展绿色宣传,组织经验分享、现场观摩等活动,引导行业企业、园区对标达标,发挥好绿色制造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王亚军,电话:85916711)

附件下载
附件1.青岛市绿色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 青岛市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doc
附件下载
附件3. 青岛市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doc
附件下载
附件4. 青岛市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doc
附件下载
附件5. 青岛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doc
附件下载
附件6.部分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docx
附件下载
附件7.部分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docx

  2023年2月24日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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