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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4:59:49 发布部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便函〔2023〕57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废钢铁、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自愿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要求的,有关申请材料一份(含电子版光盘)及推荐函于5月3日前报我局(技术改造投资科)。我局将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同步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夏建荣,电话:8832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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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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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省再生资源规范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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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企业年度报告(适用废钢铁加工、废塑料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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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企业年度报告(适用废纸加工行业)..doc
附件下载
附件4:企业年度报告(适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doc
附件下载
附件5:企业年度报告(适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doc
附件下载
附件6: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适用环保装备制造行业).doc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zhangco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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