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及《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科﹝2016﹞43号)有关要求,现将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21-2022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双随机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5日。
二、抽查对象
2021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项目及2022年度拟获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项目。
三、抽查内容
是否存在违反《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厦门市科学技术奖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科学技术奖的行为。
四、检查形式
检查组系统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听取项目组汇报,查阅相关佐证材料。
五、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抽查、谁通报”的原则, 3月20日前完成“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的抽查结果录入和公示。
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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