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运行〔2023〕21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沪委办〔2023〕2号)有关精神,“新建20家示范性智慧菜场”被列为2023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市商务委制订了《2023年上海市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2023年上海市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沪委办〔2023〕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20家示范性智慧菜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及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立足民生保障,加快本市标准化菜市场迭代更新步伐,进一步推动标准化菜市场高质量发展。
坚持制度引领和技术赋能,聚焦“市场管理提效、商户降本增收、政府调控有力、消费体验升级”,建成一批“管理标准化、交易数字化、服务便利化”的示范性智慧菜场,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市场保供稳价能力,更好实现主副食品供应量足价稳、优质安全、便利惠民。
二、主要任务
按照《2023年各区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任务表》(附件1)及《2023年本市示范性智慧菜场评价认定表》(附件2)有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新建20家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任务。
(一)加强市场管理制度和系统建设。全面梳理标准化菜市场运营和管理的流程、标准和要求,制订市场经营管理、从业人员和经营摊位、食品安全、计量管理、信息系统、设施设备、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管理体系。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整合市场运营和管理数据,实现标准化菜市场智慧交易、智慧运营、智慧分析、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
(二)加强从业人员和经营摊位智慧管理。实施“名单制”管理,建立管理人员、经营人员、服务人员等从业人员信息库,实现从业人员信息台账数字化,并动态更新,依托技术手段加强人员管理能力。实施诚信经营,摊位证照管理实现电子化,配备合法的计量器具,亮照经营,明码标价,保障市民“买到放心菜”。采集摊位销量、诚信经营、消费者评价等数据,分类形成摊位排名,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等渠道及时向市民展示。
(三)加强商品经营智慧管理。应用智能识别电子秤自动采集和实时传输交易数据,通过量价管理,提升货源组织能力。鼓励开展集采集配。设置平价专柜,持续加大平价肉菜投放力度,保障市民“菜篮子”供应。应用多渠道电子支付、后台自动分账、移动端查账等智慧功能,促进经营结算便利化。自动推送市场销售量价等经营信息,提升经营户商品管理能力。实现索证索票数字化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鼓励配置具有智慧功能的农残检测设备。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等渠道及时发布市场供应、商品价格、促销优惠、食品安全检测等信息,为市民提供便利化服务。
(四)加强营业场所智慧管理。网络设置全覆盖,各项设备和系统运行顺畅。依托智能监控、巡检仪等设备和智慧管理系统,开展场所管理巡查,自动生成巡查记录及信息化台账,实现市场客流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垃圾分类、场容场貌等场所智慧化管理。
(五)加强运行调控智慧管理。运用市场智慧管理系统,采集蔬菜、猪肉、水产、豆制品等品类量价交易数据,进行信息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实现智慧化运行管理。具备与上海主副食品运行调控系统数据对接的能力,为市场保供、价格监测、运行调控、应急处置等提供数据支撑。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3年3月底前)
1.市商务委制定并印发《2023年上海市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全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2023年各区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任务及评价认定要求,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启动实事项目建设。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全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的建设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2023年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工作方案(参考格式详见附件3),并于2月20日前提交市商务委。
(二)推进阶段(2023年10月底前)
根据《全市建设工作方案》,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推进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工作,强化过程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1.市商务委开展跟踪调研,指导各区动态完善建设工作方案。相关区完成新建4家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任务。(4月至6月)
2.市商务委开展动态评价,指导各区加快项目建设。相关区累计完成新建14家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任务。(7月至9月)
3.市商务委开展项目验收,指导各区提升建设质量。各区累计完成新建20家示范性智慧菜场年度任务。(10月31日前)
(三)总结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全面总结新建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接受2023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调查评议。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商务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示范性智慧菜场项目建设工作,各区负责辖区内示范性智慧菜场项目的组织推进和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将新建示范性智慧菜场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部门、属地和企业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按照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保障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强化政策支持。新建示范性智慧菜场项目已列入市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各区按照《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示范性智慧菜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将另行印发)开展项目申报,并根据实际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
(四)强化项目跟踪。各区要加强动态跟踪,强化问题研判和工作协调,每月20日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市商务委按时向市重大办报告工作进展,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五)强化宣传推广。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共同提升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
(六)开展考核评估。新建示范性智慧菜场项目将纳入“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鼓励各区探索搭建区级主副食品市场运行调控平台,并与上海主副食品运行调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各区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1.2023年各区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任务表
2.2023年本市示范性智慧菜场评价认定表
3.2023年区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工作方案(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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