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算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在湛江市境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二)项目行业类型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制造业行业;项目投资应按规定纳入制造业投资统计。
(三)项目应是单独立项且“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总投资须5亿元以上,不能以打包拼凑项目的方式进行申报。
(四)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五)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不得予以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
二、测算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四)项目行业类型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制造业行业的证明材料。
(五)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制造业投资统计的证明材料。
(六)项目申报期内专项审计报告(含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情况)或年度审计报告。
(七)测算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发票等)(清单格式见附件2)。
(八)项目建设现场施工进度、厂房、设备(含铭牌)等能证明项目投资真实性的图片资料。
(九)由应急、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重大事故说明,在“信用中国”上查询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
(十)项目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含骑缝章)的申报材料及项目承诺书,项目承诺书应包括材料真实性、近 5 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承诺书(见附件3)。
(十一)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推荐文。 上述材料统一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目录,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含骑缝章)。申请材料内容应当真实、清晰、有效、规范,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的,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字样。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抓紧测算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测算项目单位编写申报书(每个项目单独编制),填报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于4月3日前书面推荐上报测算项目,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现场准备纸质材料5份用于现场核查。
(二)组织第三方机构核定固定资产投资额。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作为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牵头实施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测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核查确认,用于核算投资奖励资金额度。
(三)组织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市政府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测算项目评审工作,组织专家现场核对第三方机构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核算出投资奖励资金额度。
(四)做好项目投资跟踪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工作部门做好测算项目后续固定资产投资跟踪工作,并于7月2日前将投资奖励资金项目台账(见附件6)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2021年和2022年成功申报的测算项目)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3日
(联系人:谭茜,联系电话:33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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