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2号)及《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科规〔2022〕3号)第十七条“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扶持项目”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15个2022年度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予以认定奖励,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请公示附件名单内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领:
1、按模板填写要求及式样填写有关内容,其中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2月28日,“交来”栏填写内容为2023年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扶持项目扶持资金。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书及账户确认函
4、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一份区市场监督局出具的企业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扶持项目申请书原件
请将以上拨款材料于2月28日上午12点前送达(可快递)至以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3室,收件人:叶冬霞,联系电话:0755-28902931。
业务咨询科室(区科协办公室):0755-28902931
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755-28948838
传真:0755-289480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13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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