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岩委人才〔2021〕3号)《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龙科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组织申报,县(市、区)、单位推荐,经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基于数字孪生的历史建筑复合灾害监测与预防性保护应用”等5个项目立项(详见附件)。
请项目承担单位在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签订任务书,并按《龙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龙财教〔2017〕27号)有关规定要求,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确保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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