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阳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近期将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1——2022年执行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2020年延期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将采取现场实地考核、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等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质疑质询等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三、提交的验收材料
1.《阳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2.《阳泉市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3.《阳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需附相关票据材料复印件)
4.《承诺书》
5.《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6.完成项目的相关印证材料(论文、用户使用报告、专利等)
以上材料1—4见附件下载。
7.扶持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的项目,需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延期验收
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及其组织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向市科技局书面报告理由。市科技局根据项目执行的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延期的决定,延期验收最长一年。
请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以上通知要求的电子版材料通过《阳泉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平台进行线上提交,经过审核符合验收要求后,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送至市科技大厦307、309房间。
五、联系方式
阳泉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受理材料、相关咨询等)
电话:6699021 6699020
科技评价与成果转化科(牵头负责)
电话:6699004 6699012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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