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详见附件1)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及项目应符合《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本《通知》及《2022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的规定,资助奖励标准将根据年度预算、申报情况和《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发放。
二、请申报人填写对应的《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3-6)、《申报2022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7),汇总表请按申报项目分别填写。
三、请申报人按照《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表》的附件清单,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至邮箱(nsqsdb@qq.com),纸质材料(盖公章,原件备查)递交至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大楼),具体地点如下:
1.商标类资助项目请提交到105室;
2.其他类别资助项目请提交到708室。
四、按照《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到资助奖励的申报人需配合开展资助奖励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报送相关绩效自评材料。请于资助奖励资金发放后提交资助奖励资金绩效报告(可参考申报表附后模板),具体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18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商标类资助项目联系人:林楷,电话:31152180;其他类别资助项目联系人:黎妙思,电话:34687136)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