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我省2023年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湘组〔2018〕114号)的规定,结合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实际,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申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逾期申报项目,列入下批次再组织认定。对急需认定的,根据管理办法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独组织评审认定。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签约进站院士须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该院士进站需符合两办发文中“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规定。
2.依托单位需与进站院士签订《共同建站协议》,并按要求向院士所在学部报备。
3.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湖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企业,其近三年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4%以上。依托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其研发能力在省内同行中应具有较强优势。企业与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联合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
4.与相关领域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双方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至少提前半年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工作站具有较完善的创新管理体系,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制定3年以上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
6.依托单位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具备为院士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条件的能力,能为工作站提供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稳定的运行经费保障。
7.依托单位建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研发平台或承担过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的可优先认定。
三、申报程序
省属企事业单位、高校及中央在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纸质申报材料后向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推荐申报(推荐意见由本单位填写)。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由市州科技局、科协审核纸质申报材料后向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推荐申报。
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提交的院士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四、申请材料要求
1.《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一式六份,其中一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并盖骑缝章。
2.附件佐证材料:包含院士本人签订的建站合作协议、含有研发支出科目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申请表》中所涉及内容的相关内容。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智力引进处(科技创新人才办):0731-88988075,88988072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
省科协:
省科技咨询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0731-84426710,电子邮箱:hnskjzxzx@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省科协办公楼309室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2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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