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的支撑作用,提升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水平,按照《河北省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工作指引》(冀科政〔2023〕1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智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技智库研究团队及依托单位基本条件详见《工作指引》。
二、研究方向
根据《工作指引》,科技智库要围绕自身基础和优势,明确研究方向,持续开展软科学研究。申报智库要从以下22个研究方向中选取1项作为自身长期研究方向:
1.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与创新管理
2.基础科学研究
3.主导产业技术创新
4.县域特色产业技术创新
5.现代农业技术创新
6.“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创新
7.临港产业技术创新
8.新赛道新场景
9.军民科技协同创新
10.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1.科技人才
12.科技研发投入
13.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14.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15.京津冀协同创新
16.科技招商模式和路径
17.科技服务业发展
18.科技孵化体系建设
19.科技创新惠企政策
20.科技创新法治保障
21.新时代科学普及
22.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
三、申报流程
通过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申报,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会议研究、社会公示后,省科技厅发布支持建设的科技智库名单。
(一)材料要求。科技创新智库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申报书》;
2.研究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
3.近3年承担的省级部门以上决策咨询项目立项结题证明、成果应用证明;
4.其他相关材料。
(二)材料提交。材料提交纸件材料一式2份,同时将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科技创新智库申报书》、附件材料(按附件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材料(纸质)打印、装订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材料接收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政策法规处。
(三)受理确认。省科技厅在收到纸质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对符合要求的材料给予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
(四)时间安排。2023年科技创新智库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省科技厅在一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布局建设一个科技智库。
联系电话:0311-85816806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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