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深入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团队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开展2023年“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团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带土移植”团队包括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和短期外国专家团队3个类别。
(一)创新团队
1.根据丹东市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引进的丹东市以外的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
2.团队引进主体为在丹东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团队与引进主体建立起有效合作机制,同每名团队核心成员签订劳动(聘用)协议。
3.团队带头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专业结构合理。
4.团队创新能力、水平和业绩突出,可为企业提供具体技术产品或解决方案,能够产生显著成果与经济社会效益。
5.团队所在企业运行情况良好,具有明确技术需求,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二)创业团队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在高校、院所、企业或创新创业项目中有过合作,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团队带头人(自然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企业法人或第一大股东),是企业主营业务领域技术专家。企业经营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非限制性发展产业。
1.省内团队在丹创办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自然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团队核心成员均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企业于近10年内创办且成立2年以上,近2年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2.省外团队在丹创办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自然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有相关从业经验,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所创办企业不能超过10年,投资不少于200万元,创办2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呈增长趋势,具有良好市场前途和成长性。
3.国外创业团队在丹创办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自然人)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有相关从业经验,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所创办企业不超过10年,投资不少于200万元,近2年营业收入呈增长趋势,具有良好的营利能力和市场前途,成长性好。
(三)短期外国专家团队
成员不少于2人,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并拥有相关的科研成果。
(3)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5)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6)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7)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二、申报流程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才团队,需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申报单位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团队类型,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申报材料纸质一式3份、电子版刻制光盘1份。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完成项目初审后,于2023年2月月28日前,将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推荐文件、推荐项目统计表(排序)统一报送至丹东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合作科(新区政府农委楼6楼634室)。
(一)创新团队
1.创新承诺书(附件1)
2.“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2)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7)
4.项目预算说明书(附件8)
5.获得专利证书(近三年)
6.技术攻关合作协议及劳动(聘用)协议
7.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
8.团队主要成员来源
9.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10.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1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12.“带土移植”团队统计表(附件9)
13.其他
(二)创业团队
1.创业承诺书(附件3)
2.“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创业团队申报书(附件4)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7)
4.项目预算说明书(附件8)
5.创办企业投资情况证明
6.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证明(必须能证明其为第一大股东或公司法人),入资投资协议,入资投资证明
7.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人员来源及前期合作证明
9.商业计划书
10.团队带头人从事主营业务技术相关证明
11.项目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
1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3.营业执照
14.主要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来源证明
15.其他有关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及权威机构或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材料)
16.“带土移植”团队统计表(附件9)
17.其他
(二)外国专家团队
1.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5)
2.“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外国专家团队申报书(附件6)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7)
4.项目预算说明书(附件8)
5.技术攻关合作协议及劳动(聘用)协议
6.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7.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
8.外国专家团队成员有效证件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有效证件扫描件
10.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11.获得专利证书(近三年)
12.“带土移植”团队统计表(附件9)
13.其他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只能申报“鸭绿江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3.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丹东,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参评“鸭绿江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4.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举荐(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5.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鸭绿江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举荐遴选工作,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到客观、真实、可靠。
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科联系人:刘政联系电话:0415-2127271
市委人才办联系人:袁鹏联系电话:0415-2122100
丹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丹东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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