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2023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质中小企业年度信息更新
请各县局组织辖区内优质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日起-4月20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通过“企业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2年底有关数据。部分未在平台注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尽快完成注册,及时填报数据。按照《办法》规定,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
(一)实施企业网上自评常态化。按照自愿原则,组织中小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参与自评。我市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2022年认定的企业),要在5月底前登陆(zjtx.miit.gov.cn)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网上自评,暂不需要报送纸质版材料。
(二)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实施定期评审和公示。自评通过企业下载打印《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提供(平台上传)必要证明资料,形成申报书向县级工信部门申报。每季度第二个月20日前,各县工信部门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报告、推荐企业汇总表和企业评价申报书(一式三份)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每季度通过资料审核、集中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并向省工信厅备案。
(三)省工信厅将对各地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各阶段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市工信局对全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目标任务进行分配(见附件3),请各县提前筹划、定向辅导、重点培育,确保完成目标任务。2023年第一批(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务必于2月19前完成网上自评,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报告、推荐企业汇总表和企业评价申报书(一式三份)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及时发至邮箱:gxjzxqyc@163.com。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请组织2022年公布的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市级评价审核并推荐省厅的2023年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申报板块(http://gxt.hebei.gov.cn/main/)申报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各县局务于3月1日前,完成年度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网上审核,正式行文推荐,并将企业申报书(申请书)资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电子版及时发至邮箱:gxjzxqyc@163.com。
四、认真对申报条件进行审核。请各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表格各项要素填报准确真实、要素齐全,佐证材料详实,尤其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均不得推荐。
联系电话:3101633
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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