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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关于组织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申报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5日 16:15:01 发布部门:2022年广州市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 收藏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2023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质中小企业年度信息更新

  请各县局组织辖区内优质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日起-4月20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通过“企业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2年底有关数据。部分未在平台注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尽快完成注册,及时填报数据。按照《办法》规定,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

  (一)实施企业网上自评常态化。按照自愿原则,组织中小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参与自评。我市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2022年认定的企业),要在5月底前登陆(zjtx.miit.gov.cn)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网上自评,暂不需要报送纸质版材料。

  (二)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实施定期评审和公示。自评通过企业下载打印《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提供(平台上传)必要证明资料,形成申报书向县级工信部门申报。每季度第二个月20日前,各县工信部门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报告、推荐企业汇总表和企业评价申报书(一式三份)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每季度通过资料审核、集中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并向省工信厅备案。

  (三)省工信厅将对各地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各阶段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市工信局对全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目标任务进行分配(见附件3),请各县提前筹划、定向辅导、重点培育,确保完成目标任务。2023年第一批(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务必于2月19前完成网上自评,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报告、推荐企业汇总表和企业评价申报书(一式三份)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及时发至邮箱:gxjzxqyc@163.com。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请组织2022年公布的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市级评价审核并推荐省厅的2023年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申报板块(http://gxt.hebei.gov.cn/main/)申报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各县局务于3月1日前,完成年度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网上审核,正式行文推荐,并将企业申报书(申请书)资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电子版及时发至邮箱:gxjzxqyc@163.com。

  四、认真对申报条件进行审核。请各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表格各项要素填报准确真实、要素齐全,佐证材料详实,尤其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均不得推荐。

  联系电话:3101633

附件下载
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审核合格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下载
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下载
保定市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配表.docx
附件下载
关于做好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电子版.doc
附件下载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3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3日

(责任编辑:Earl)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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