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意见》、《乌兰察布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市科技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类型及申报条件
本次组织申报的科技特派员,分为科技创业型和技术服务型两类,主要选聘能通过创业示范和技术服务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科技特派员。
(一)科技创业型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本人为科技型龙头企业法人或技术骨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无不良记录;履行社会责任;具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开发、信息服务及全产业链增值服务等基本条件。
3.热心基层工作,有较好的科技服务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事农牧业工作两年以上,能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4.具备自有产权或签署正式合同的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场地整洁规范,符合环保、土地规划等要求,具有一定的科技示范效应。
(二)技术服务型
技术服务型科技特派员选聘分两类:
1.专业技术人才
市内高校、院所、涉农企业以及有关事业单位农牧业科技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人社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乡土专家
在服务区域内专业技术或带动示范能力较强的“土专家”、“田秀才”等乡土人才。对该类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至少掌握一门实用专业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能力,能够在服务区域内带动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热爱农业科技工作,从事农业工作两年以上,每月在基层服务天数不少于15天。申报人必须有整洁规范的种植养殖示范场所。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1.申报:申报人员根据《乌兰察布市科技服务需求榜单》(附件1)填写申报表(附件2),确定服务行业及内容,提供相应资格证明,于2023年2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2.资格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聘用公示:市科技局根据会议研究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三、聘用要求
科技特派员要组团开展科技服务,本次选聘服务期两年,聘任公示无异议后半个月内,以团队形式上报科技服务计划书或服务方案,并经服务对象认可签字或盖章。计划书要内容详实,有具体生产指标和技术内容支撑。
对于不到岗、科技服务不到位的特派员,采取“年度内随时淘汰”措施,取消发放基础服务补助。
地址:集宁区广电大楼B907室农村科技科
联系电话:0474-8186122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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