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科技厅成果处《关于征集中试基地培育对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要求如下:
1、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2、请申报单位于2月16日前填报《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培育对象情况表》并提交至市科技局成果科,电子版需同步发送邮箱。
3、中试基地命名格式统一规范为“辽宁锦州+细分领域+中试基地”。
联系人:王广禄 2910899
邮箱:cgk2910899@163.com
地 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B座11楼1114室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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