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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商务局: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3年相关商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8:31:15 发布部门:常州市商务局 收藏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商务局,各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

  根据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32号《公布2023年货物出口配额总量》要求,请各商务局、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做好本地区、集团相关商品出口配额申报工作,审核、汇总本地区、集团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并于11月10日前将材料报我厅(外贸处)。

  联系人:吴伟电话:025-57710337

  传真:025-57710084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32号.pdf
(责任编辑:Earl)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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