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经开区创新生态促进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双创全链条孵化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市科技局出台了《阳泉市创业苗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阳科发[2022]53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批科技创业苗圃备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科技创业苗圃(以下简称“创业苗圃”)旨在提高创新创业预孵化能力,是以科技创业团队(创业者)为服务对象,在一定期限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和基本的创业服务,帮助科技创业团队(创业者)将科技成果(创意)实施转化并创办企业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载体。
二、申报条件
1、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创业苗圃的运营管理机构可以是市内高校院所、科技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
2、完善的基础服务配套设施。创业苗圃应具备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场地,可提供即来即用的办公桌椅、网络接入、会议、商务设施以及低收费或免费的日常服务。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共享服务。
3、配备专门的预孵化服务团队。有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数量不少于5人,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能够整合并链接社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技术、人才、资金、法律、会计等咨询服务,并提供适合自身特点的创业项目入驻管理和相应的优惠条件。
4、有相应的公共服务模式。创业苗圃应基本形成服务链延伸、技术平台支撑、产业集聚、天使投资等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孵化器资源为创业项目(创业者)完善成果(创意)、制订商业计划、准备创业提供低成本的公共服务,帮助其将科研成果(创意)转化并创办企业,加快创新源头的培育。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创业苗圃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阳泉市科技创业苗圃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所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申报材料按申报内容依序整理成册,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一式3份报送至县区主管部门。
(二)受理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区域内创业苗圃的培育及备案受理工作,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依照本办法择优推荐。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与加盖公章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审核备案。市科技局平台基地与人才团队科对各县区推荐的创业苗圃进行审核,梳理汇总后将符合条件的创业苗圃报市科技局党组会研究,会议通过后在市科技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统一命名为“阳泉市××科技创业苗圃”。
(四)报送时间。本次创业苗圃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
四、其他事项
(一)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建立创业苗圃,开展形式多样的预孵化服务;
(二)优先支持可吸纳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创业苗圃;
(三)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科技企业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产业工人创新创业活动的创业苗圃。
五、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平台基地与人才团队科
联 系 人:崔锦丽、罗洪达
联系电话:0353-6699014、0353-6699061
电子邮箱:yqkjptrck@163.com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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