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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贵州)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09:04:18 发布部门: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贵州)(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凝炼工作,吸引和集聚全国优秀科研人员,解决我省重点领域及主要产业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启动2024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围绕贵州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关键领域中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交叉融合创新,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一般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

  二、指南领域方向

  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与化工、电子信息、环境与生态、生命与健康、航空航天与天文等领域进行征集。

  三、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有关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不超过200字。应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

  3.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体现“贵州省”的名称,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同时也要避免过于宽泛,缺乏贵州特色。

  4.安全性。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

  5.明确代码。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最新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

  指南建议内容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

  (二)推荐单位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认真履行推荐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认真组织推荐。

  2.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进行,各单位推荐指南建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限项推荐安排(见附件2)。

  3.鼓励我省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科研力量开展合作研究。

  (三)指南建议人要求

  指南建议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企业推荐项目指南建议人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推荐函(盖章扫描)和指南建议表(附件1)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前发送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梁宇,电话:0851-85814574,邮箱:skjt.liangy@guizhou.gov.cn。

  2023年2月10日

附件下载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贵州)指南建议表.docx
附件下载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贵州)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 .doc
(责任编辑:alex)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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