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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9:12:32 发布部门: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河北省科技厅的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第三批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应充分反映拟申报基地的基础条件、工作特色和已有成效。

  二、申报方法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实施无纸化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kpjd.hebsti.cn/),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用户注册。申报单位如已在系统中存在,无需重新注册,仍可继续使用。第一次申报科普示范基地的单位,需自行注册单位管理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首次登录系统须如实完善本单位有关信息后再进行其他操作。管理账号是申报单位上传开展科普活动等相关资料的登录钥匙,需专人保管使用。

  2.设置填报子账户。申报单位管理员为拟申报基地分配子账户,各子账户应独立填报,同一申报单位可设置多个填报子账户。

  3.申报材料填报。拟申报基地通过登录子账户,在线填写《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4.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所辖拟申报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提交至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至省科技厅。

  6.上传盖章页。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下载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申报书,将盖章页部分完成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管理系统。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开展科普活动相关图片资料,投入科普经费证明等);

  3.反映基地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嵌语音解说);

  4.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1.明确分类。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普示范基地的分类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所属基地分类后申报。

  2.如实申报。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填报有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3.加强组织。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科普示范基地申报的组织、指导工作,原则上在市级科普基地范围内推荐申报省级科普示范基地。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批次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

  联系人:韩学东

  联系电话:0316-5212192

  系统技术支持:李菲 联系电话:18131141159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下载
申报注意事项.docx
附件下载
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docx
(责任编辑:alex)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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