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2-2024年)》(长办发〔2022〕22号)、《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长科发〔2023〕1号),现将2023年度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申报认定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和科研场所均在长沙市域范围内,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
2、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中试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设备原值500万元(含)以上;
3、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的人才队伍。中试基地专职人员10名(含)以上,其中专职技术人员5名(含)以上,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50%(含)以上;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科研诚信记录、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具有中试服务经验的依托单位,需有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中试服务合同,且已在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登记;新建中试基地需契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和规划布局,依托单位需具有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经验;
6、建立中试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5个(含)以上。鼓励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立项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重点研发、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等科技计划项目优先进入中试项目库。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的,中试项目入库时应具有中试可行性方案,包括理论研究基础和中试熟化开发实施方案。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中试项目入库时应具有入库项目企业委托合同和中试可行性方案;
7、优先支持服务于长沙重点产业的中试基地;
8、建设运营主体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法人代表无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表》,并提交附件材料。
(二)项目推荐
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项目,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行文一式两份邮寄至: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麓谷麓景路2号1栋西边225室,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邮编:410013;电话0731-88612506、88612508),未获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中试基地认定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含附件),经推荐单位签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二)申报材料包含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表、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自评报告(见本通知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托单位运营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等)、高企证书、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合作单位协议、中试基地营业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签字盖章)、其他必要附件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17:00;推荐单位项目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7:00。
五、联系方式
主管处室: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联系人:商玲玲胡劲
联系电话:0731-88668061
地址: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11楼1117室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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