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东城区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的函》,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开展2022年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以下统称年检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年报的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含)前在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2022年6月30日(含)前在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属于慈善组织的,须依法履行年度报告义务。
二、年检年报的时间
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于2023年3月24日(含)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年报)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后,于2023年5月31日(含)前由社会组织再次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年检年报方式
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社会组织通过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mzj.beijing.gov.cn)→政务服务→法人办事→年检年报栏目,使用“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系统,填写2022年度工作报告,上传审计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加盖本组织电子签章后提交。
四、重要提示
1.系统审核流程。现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系统本年度的年检审核流程为:社会组织将年检材料提交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通过后反馈给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再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2.提交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年检(年报)材料,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系统将于6月1日关闭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材料的提交功能。迟报、漏报(业务主管位未审核通过及社会组织未二次提交)的社会组织将不进行线下年检校验及补录。
3.社会组织应具备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架构,且财务审计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年度审计报告应当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年度审计报告所附财务报表应当包含社会组织自身及所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年度报告应及时整改调整。
4.未在章程中明确载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表述的社会组织需尽快修订章程并在年检附件中上传修订后的新章程。
5.各社会组织要对年检(年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不得填写虚假信息。未按要求报送年检(年报)材料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东城区文旅局公共服务科邵帅
联系电话:67091095
办公地址:东城区崇外大街7号正仁大厦2段902室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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