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桂财教〔2022〕36号)、《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7〕11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申请人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审议、厅党组会审议等流程,决定拟立项资助“应急救援机器人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69项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8日至2月14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自治区科技厅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
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0771—2633078;gpc@kjt.gxzf.gov.cn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771—2618710;gxkjjd@kjt.gxzf.gov.cn。
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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