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乐山市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乐科发〔2021〕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详细清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月7日至2月13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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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科0833-2425013
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0833-244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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