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建设,切实抓好2023年乃至今后几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打下坚实基础,决定开展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2023-2025年,有意愿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二、入库条件
(一)在宜昌市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非有效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主营业务领域为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天航空、新材料、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节能、高技术服务;
(三)近三年内有偷税漏税、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有重大环保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入库方式
请企业填写《宜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入库企业申报书》(附件1),由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汇总(附件2、3)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入库要求
1、请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进一步深入挖掘辖区后备企业,认真组织企业做好入库材料填写及上报工作。
2、我们将对入库企业给予辅导和扶持。
3、上报截止时间为2月15日。
联系电话:0717-6733637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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