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产业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发〔2021〕76 号),现就组织申报2022 年度昆山市著名高校实习生计划实习补贴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范围
1. 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须经实习基地认定后进行申报。
(二)申报对象
实习补贴申报对象应为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实习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的,须已通过昆山市著名高校实习生计划实习基地认定;实习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已完成单位相关信息填写。
2. 在读高校为最新发布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 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前 100 位学校;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最新发布的台湾地区排名前 20 位高校;昆山杜克大学。
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符合申报范围的单位中实习 1 个月及以上。
二、实习补贴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17:00。
(二)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在“昆山市著名高校实习生计划”项目的“我要申报”中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实习生身份证件;
(2)学生在读学校、学历等证明;
(3)实习薪资发放银行凭证、考勤表;
(4)实习协议;
(5)保险凭证;
(6)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四)审核认定
1. 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实习补贴申领工作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镇人才主管部门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实习补贴申领工作由其市级主管部门负责。
2. 综合审核。对于申报单位和人员的相关信息,由各区镇或市级主管部门在2月28日前完成初审,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在3月6日前完成形式审查,市人社局在3月13日前完成复审。
3. 认定发文。市人社局根据审核情况,形成建议资助名单。名单报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资助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 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实习基地。
四、资助政策
1. 实习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实习补贴由实习基地先行垫付给实习生,实习全部结束后,由实习基地提出补贴申请。补贴时间以参加实习的实际天数计算(以基地发给实习生的实习工资为认定标准);非全勤的实习月份,按照每月 21.75 个工作日折算 3000 元/月补贴,即每个工作日补贴金额为 138 元。
2. 每家企业每年申请实习补贴人数不超过 50 人。
五、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估
(一)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若有虚假申报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实习基地须在学生实习结束后1年内申请实习补贴。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实习基地已先行垫付的实习补贴,由其自行承担。
(三)每名受资助人只能享受一次实习补贴。已享受原境外高校实习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四)市人社局建立实习基地日常抽查与评估考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并对实习基地进行动态管理。
六、联系方式
1. 各区镇人才主管部门电话:
开发区 36693792 高新区 55176851
花 桥 57608567 旅度区 57000173
张浦镇 57296293 周市镇 57641132
陆家镇 57671410 巴城镇 57681216
千灯镇 57479393
2. 昆山人社局人才开发与管理科:
联系电话:57359110,57394550
3. 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55186072,57156629
4. 技术咨询:400109888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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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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