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我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企业根据自身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等实际情况对照《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分级培育基本条件参考》(附件1),向注册地所在区级工信部门提出A级、AA级、AAA级培育申请。
2.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企业自评估结果和申报书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企业推荐上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开展初审并择优推荐至省工信厅。
3.省工信厅在各地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评审,遴选并公布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
4.各级工信部门指导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积极开展升级版贯标的实施,组织省内优秀贯标服务机构与培育对象的对接辅导工作,加快培育对象按升级版标准打造数字化新型能力。
5.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AA级贯标评定审核的近两年的培育对象,将认定为本年度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
6.组织示范企业总结典型经验,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样板,提炼一批实施要点、参考模板和应用样例加强宣传推广。
二、申报要求
1.企业在南京市境内注册,财务状况、运营情况、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有一定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2.申报企业须在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ttp://jspg.cspiii.com)江苏省评估诊断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两化融合水平的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整个示范培育的必要条件,并上传申报系统。
3.往年已获得升级版标准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认定的企业,如在申报截止前已通过对应级别的贯标评定,本年度不可申报同级别培育对象;如在申报截止前仍未通过对应级别的贯标评定,由当地工信部门继续支持培育,无需重复申报本年度培育对象。
4.本次申报工作通过“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www.eqiyun.cn/enterpriseLogin)组织开展,不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企业端)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6日-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注册填报《2023年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申报书》(附件2),上传相关材料。
4.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切实遴选真正有意愿开展贯标工作的企业作为本年度培育对象,并加大力度引导本地骨干企业开展AAA级贯标工作。在企业申报结束后登录系统,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4月3日前将《2023年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联系人:裴玉蓉,电话:025-68788901)。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日
上一篇:
关于征集2023年丰台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咨询服务承办机构的公告
下一篇: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拨下达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促进类项目资金的通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