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虹商务规〔2022〕1号)和《关于印发<虹口区“虹企贷”批次担保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虹财〔2021〕2号)及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政策性担保贷款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工作,现就开展2021年度“虹企贷”批次担保贴息贴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区各相关企业可依据相关要求申报。
1、申报要求
支持对象为在虹口区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商业模式、诚信合法经营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的进入虹口区“虹企贷”批次担保业务需求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的中小微企业。
在“白名单”中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并正常还本付息的,可申请利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
2、支持标准
通过“虹企贷”、“白名单”等平台、途径发放的贷款,经认定,在还本付息后按照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利息补贴,单户企业利息补贴不超过20万元;通过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获得银行贷款,经认定,按不超过担保费的90%给予补贴。
3、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贷款合同复印件;
4.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
5.还本付息凭证复印件;
6.“批次担保”项目信息校验单(加盖放贷银行公章);
7.担保费发票复印件;
8.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4、申报方式
放贷银行收齐贷款企业相关材料(一份),汇总后集中向商务委提交,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5、申报时间
2023年2月6日—2月15日
6、联系方式
部门:区商务委企业协调服务科
联系人:王老师 25658337 陈老师 25658339
联系地址:上海市飞虹路518号1305室(同寄送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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