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各类总部要素集聚虹口,带动相关产业集群成链发展,加快区域经济创新转型,根据《虹口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意见》(虹发改规〔2021〕4号)《虹口区总部型企业认定及奖励的实施意见》(虹商务规〔2022〕3号)等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2023年虹口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设立在虹口,经上海市或虹口区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外资研发中心和贸易型总部。
2、支持标准
(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外资研发中心
1.对2022年已申请专项资金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按本市相关规定给予配套奖励。
2.对2022年新认定的虹口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新认定的虹口区外资研发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二)贸易型总部
对2022年、2023年新认定的上海市贸易型总部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2023年新认定的虹口区贸易型总部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一次性奖励。获得虹口区区级总部的企业能级提升后,兑现差额奖励。同时获得贸易型总部和民营企业总部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奖励。
3、申报材料
(一)通用申报材料
1.虹口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获得总部称号认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其他还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2022年已申请专项资金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需提供: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复印件)。
4、申报方式
上述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电子和纸质版提交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5、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6、联系方式
(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外资研发中心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外资促进管理科
联系人:陈老师 25658306
地 址:飞虹路518号1305室
电子邮箱:hkswwz@163.com
(二)贸易型总部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郑老师 25658349
地 址:飞虹路518号1305室
电子邮箱:hkswwcy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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