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简称《暂行办法》)和《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发〔2022〕209号,简称《实施细则》)要求,辽宁省工信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为提升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现将培育工作的通知进行发布,工作通知请自行下载。
各县(市、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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