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省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技术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5年5月20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sthj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规范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
3.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4.标准征求意见回执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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