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打造深圳标准,高质量推进深圳标准认证,扩大深圳标准认证的影响力,提升深圳标准认证发展水平,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先进性评价通则》有关规定,鼓励各单位发挥技术力量,参与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的编制工作,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评价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深圳传统优势产业和“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未来产业范围开展,包括智能终端、精密仪器设备、现代时尚、智能机器人、安全节能环保等产业集群。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征集条件
征集工作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先进性评价通则》确定的程序开展,面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机构、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企业等单位。制定评价细则的编制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或者运行状况良好;
3.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导向及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四、征集方式
请相关单位登录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网址:https://szbz.sist.org.cn/),选择“我要制定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进入申报页面,填报先进性评价细则(详见附件2),并提交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评价细则编制内容。根据《先进性评价通则》的要求,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定位,准确把握标准引领的方向,遵循科学性、先进性等原则,从严于国家行业标准、填补国内(国际)空白、产品创新等关键指标进行编制。
(二)鼓励支持细则编制。制定经市主管部门确定采用的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并在深圳标准认证活动中使用,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资助。
联系人:徐先生、王小姐,电话:83070179、8321980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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