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意见》,打造甘肃省优质品牌,推动“甘肃产品”向“甘肃品牌”创新发展,根据“陇字号”品牌建设工作安排,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批“陇字号”品牌认证工作。目前“陇字号”首批产品已完成认证,甘肃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质量强省办”)现面向全省各领域公开征集第二批“陇字号”品牌认证产品(或服务)推荐目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陇字号”品牌认证工作是按照国际通行的合格性认证方式,对甘肃省境内注册主体申请的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陇字号”认证标准所实施的认证活动。通过认证的品牌统一命名为“陇字号”,可在国内国际互信互认。行业领域通过其他方式(如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开展的评价和认证等)获得的品牌认定,与“陇字号”无属性关系,但其也可通过“陇字号”认证,获得“陇字号”品牌。“陇字号”产品(或服务)品牌目录征集按照公开公正、严格进入、公益免费、动态管理的原则,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纳入“陇字号”品牌预审目录,为品牌认证工作打好基础。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的省内注册主体;
2.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转化利用和产品研发能力;
3.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隐私,自觉履行高于行业水平的服务承诺;
4.品牌效应较好,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秉承绿色发展理念,符合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要求,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和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产品(或服务)要求
1.申报主体生产的区域特色明显、市场认可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质量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
2.申报“陇字号”品牌产品(或服务),应符合《“陇字号”品牌认证产品或服务主体筛选指引》(见附件1)、DB62/T4527—2022《“陇字号”品牌认证通则》(见附件2)(电子版可从省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gansu.gov.cn下载)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与审核
(一)主体申请
各申报主体对照相关条件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填写《“陇字号”品牌产品认证申请书》(见附件3)或《“陇字号”品牌产品认证申请书》(见附件4),并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二)产品(或服务)推荐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后,形成第二批“陇字号”品牌认证产品(或服务)目录推荐表(见附5),并将《推荐表》会同《申请书》一并正式行文报“陇字号”品牌认证联盟秘书处。
(三)目录审核
联盟秘书处将收到的材料汇总整理后提交省质量强省办,省质量强省办对推荐产品(或服务)目录进行审核筛选,形成第二批认证产品(或服务)名录。
四、其他要求
(一)如实填报。各申报主体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严格把关。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的动员、材料审查、复核、上报指导工作,确保申报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品牌培育。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以“陇字号”品牌认证为契机,积极做好当地的产品(或服务)品牌培育工作,除推荐第二批产品外,要持续做好后续产品(或服务)的培育,确保后续申报质量。
(四)申报时间。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推荐表》、《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92470426@163.com,纸制版邮寄联盟秘书处。
联系人:王 宏 马明荣
电话:0931-8417181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808号质检大厦426室
附件:
1.“陇字号”品牌认证产品或服务主体筛选指引
2.“陇字号”品牌认证通则
3.第二批“陇字号”品牌产品认证申请书
4.第二批“陇字号”品牌服务认证申请书
5.第二批“陇字号”品牌认证产品(或服务)目录推荐表
甘肃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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