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铜仁高新区、大龙经济开发区、碧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和研发投入强度,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对铜仁市2022年度有研发活动的企业进行研发投入(R&D经费)后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申请研发投入(R&D经费)后补助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铜仁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并按要求填报贵州省研发项目库直报系统的企业。
(二)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
(三)申报当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金额10万元以上;
(四)按要求开展研发项目、研发经费管理;
(五)企业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涉税、涉统违法违规行为。
二、材料报送
各有关企业于2023年3月31日前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一)2022年度企业研发投入(R&D经费)后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铜仁市企业研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三)《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107-1)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四)统计系统财务报表(如B103-1等);
(五)企业系统财务报表;
(六)最末级科目余额表(研发支出费用化及资本化明细);
(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八)研发支出辅助账;
(九)研发项目立项书(包含:项目名称、研发目的和内容、项目拟解决的关键技术、成果形式、参与人员、计划工作进度、预算经费投入等主要内容);结项验收研究成果佐证资料,跨期项目应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佐证资料;
(十)企业研发创新激励情况佐证资料(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研发创新激励制度,企业对研发管理技术、财务、统计人员的激励奖励情况,企业参与相关辅导培训活动情况,企业领导亲自部署企业研发投入工作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第1-8项资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第1-10项按上述顺序提供电子档。
(二)请各区县科技部门将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3月31日17:00 前报送纸质版材料至市科技局情报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市科技局邮箱(trksj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此次申报秉持自愿原则,申报研发投入(R&D经费)后补助的企业需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市科技局情报所。联系人及方式:罗凯 5229120
铜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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