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吉安市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市商发〔2025〕15号)文件精神,经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市县相关部门审核,拟对以下64个申报项目予以支持(详见附表),现予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吉安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科反馈。
联系电话:0796-822929
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C座705室
邮编:343000
附表:
吉安市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
吉安市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xlsx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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