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优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吸纳更多符合条件的 优质资源成为创新券服务机构,推动形成更完备的科技服务资源 库,搭建服务机构与企业合作桥梁,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更好更精准的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依据《张家口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张科字〔2022〕96号)及《张家口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张科字〔2022〕98号)文件,面向京津冀公开征集张家口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
一、京津冀未入选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服务提供机构的具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具有有效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和张家口市域内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国有企业及子公司、政府参与共建的相关单位均可申报、择优遴选。
二、原张家口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提供机构需重新申报。
三、申报机构填写“张家口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提供机构申请书”,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根据服务提供机构服务能力填写创新券支持的创新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代理)、试验测试服务、创新方法培训、项目评估、成果评价咨询服务一项或多项。
2.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资质证明:河北省科技厅认定的各种创新平台证书或 文件(复印件)、试验测试机构CMA或CNAS证书(复印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开展科技服务相关案例(2-3个)和证明材料;
(4)至少3名员工名单(身份证复印件)。
四、张家口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成 为张家口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提供机构,有效期三年。张家口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不得申领市级创新券。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2)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六、材料报送(邮寄)地点:
张家口市清水河南路市科技局办公楼502室
联系人:梁江丽 联系电话:4195823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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