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2022年度中央资金(服务贸易事项)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服务贸易处,88101362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88107090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04
邮编:518035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26日
上一篇:
关于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系统恢复开放及延长填报截止时间的通知
下一篇: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资助申请指南》和《2023年度深圳市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申请指南》的通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