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豫科〔2021〕48号)、《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2〕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度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度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资助项目。
二、验收内容
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中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和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式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验收程序
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下列程序进行验收:
1.专家组学习相关政策和验收要求;
2.审阅《验收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3.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汇报(PPT汇报,30分钟左右);
4. 现场考察科研平台、生产线、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应用等内容;
5. 专家质疑和讨论;
6. 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不通过”三类。
四、材料要求
获资助人员首先需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在线填报科技报告内容,经审核后由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发放《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然后填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以下简称《验收总结报告》),并附《科技报告收录证书》《计划任务书》《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项目组申请,承担单位对上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3月24日前报送1份至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2409房间。
五、注意事项
(一)《验收总结报告》表中所填内容(尤其是数字)一定要与正文内容完全一致,而且附件中要有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附件材料是指2021年1月1日以后产出的科研业绩,不在项目实施期内的视为无效。
(三)项目实施期内所有成果均需标注“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验收支撑材料,视为无效。
(四)工作总结的正文部分不得少于3000字,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
六、联系人
(一)省科技厅联系人
科技人才与科普处 张建立 0371-86231501
(二)科技报告在线填报联系人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周惠来 0371-65954220
关于对2020年度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3年1月3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洛阳市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拟推荐河南老字号培育储备名录入库企业专家评审组评审结果的公示
洛阳市关于公开征集家装卫浴类智能厨具类适老化改造产品类销售企业的通知
洛阳市关于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申报情况的公示
关于郑州海恒丰商贸有限公司等9470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名单(第2批)的公示
关于河南省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