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省科技厅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按照国家批复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顺序,经征求各市意见,现将2023年拟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年 2月1日至2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有异议的,可向省科技厅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有清晰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反映情况,我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032室
联系人:王童玲
联系电话:0311-66507552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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