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工业品目录征集工作采取全年申报、定期审核的方式开展,因后台系统调整,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产品范围
我市工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食品、纺织服装、轻工产品等消费类产品,各种新材料产品,汽车、船舶、航空器材、工程机械、输配电、智能装备及机器人等机械装备类产品,电子信息产品(不含软件产品),产品范围详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设立、守法经营、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均可申报;
(二)企业及其产品法定证照齐全,具备生产和供货能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
(三)申报产品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质量稳定可靠;对有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产品已通过认证并获证。
(四)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的产品优先列入我市工业品目录。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服务平台”(https://xt.xmsme.cn/),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进行登录,登录后进入企业后台入口(点击页面右上角“您好!…”)选择“厦门市工业品”模块,按要求在线填写《厦门市工业品目录申请表》。初审通过后,按照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报送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1式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1.厦门市工业品目录申请表(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点击“打印申请表”,打印后盖章);
2.产品检测报告(其中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相关生产资质、产品检测报告、GMP认证扫描件等);
3.产品标准、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认证证书等扫描件。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接收地址系统将短信通知初审通过企业,请企业确认申报材料上联络人信息准确无误。
(三)资格审查
实行“全年申报、定期审核、阶段入库”的原则。收到企业申请后,根据企业申请情况,阶段性地集中对厦门市工业品目录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原则上每月审核一次,每季度集中公布新增目录名单。
(四)公示:拟新增厦门市工业品目录名单通过市工信局官网(http://gxj.x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市工信局厦门市工业品目录。
四、咨询电话
市工信局产业协调处:2896748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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