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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一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0:00:04 发布部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一版)》予以公告。2025年版目录新增草莓、鸡蛋、鳊鱼为重点品种,重点主体保持不变。

本公告自2025年5月10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一版)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7日

附件

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2025年第一版)


序号类别类别细分具体品种
1种植业产品果蔬香蕉、芒果、杨梅、铁皮石斛、豇豆、芹菜、草莓
2畜牧业产品畜禽肉类猪肉、牛肉
禽蛋鸡蛋
3水产品水产品乌鳢、牛蛙、大口黑鲈、养殖大黄鱼、鳊鱼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预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
5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
6豆制品豆制品预包装豆浆、预包装豆腐
7调味品食盐
8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米粉、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2.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高蛋白婴幼儿米粉、高蛋白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3.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面条、婴幼儿颗粒面、其他4.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婴幼儿米饼、婴幼儿磨牙棒、其他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1.泥(糊)状罐装食品:婴幼儿果蔬泥、婴幼儿肉泥、婴幼儿鱼泥、其他2.颗粒状罐装食品:婴幼儿颗粒果蔬泥、婴幼儿颗粒肉泥、婴幼儿颗粒鱼泥、其他3.汁类罐装食品:婴幼儿水果汁、婴幼儿蔬菜汁、其他
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其他
9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所有保健食品
10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
11其他预包装河豚鱼制品


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目录(2025年第一版)


序号主体类型
1食品生产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万元的食品生产企业
21.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2.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3.屠宰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定点屠宰企业
3从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经营者(简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者)
41.商场:本省行政区域内营业面积在2000 m²以上(不含2000 m²)的大型商场超市2.连锁超市(便利店、生鲜店):拥有5家以上门店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生鲜店)总部及其门店3.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自产自销经营者除外)
51.特大型和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本省行政区域内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 m²以上(不含3000 m²)的特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 m²(不含500m²,含3000m²)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本省行政区域内为学校用餐配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本省行政区域内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


附件下载
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一版)》的公告(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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