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健全我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完善政府储备和社会周转储备相结合机制,发挥好企业的社会担当,进一步提升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现就我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生产基地、储备库区或营业办公地点在我区或毗邻地区,具有稳定供给保障能力或灵活转产扩产能力的救灾物资生产、销售企业。
二、申报范围
根据我区生活救助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实际需求,申报范围主要有以下2大类:
(一)生活救助类物资企业(装备)。
可提供下列品类商品的生产、销售企业:
1.居住类:帐篷、移动桌椅、净水设备;
2.床寝类:防潮垫、折叠床、棉被、毛巾被、凉席、蚊帐、枕头等;
3.衣着类:冬衣(含大衣、棉衣等)、单衣(含春秋衣、夏衣等)、救生衣、雨衣、鞋等;
4.照明类:移动照明灯塔、应急灯具、手电筒、发电机等;
(二)生活救助类物资企业(生活用品)。
可提供下列品类商品的生产、销售企业:
5.食品类:瓶装水、方便食品(含方便面、自热米饭等)、压缩食品、即食食品、婴儿奶粉等。
6.卫生用品类:脸盆、水桶、毛巾、洗漱用品、沐浴用品、妇幼用品、纸巾等。
三、申报条件和标准
(一)申报条件
1.在增城区内或毗邻地区建有生产基地,有灵活转产扩产能力;在增城区内或毗邻地区有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或物流场地。
2.营业或办公地点在增城区内或毗邻地区,具有稳定的物资供给保障能力或较强的物资运输配送能力。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良好,连续三年销售收入保持稳定。
4.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事故,无失信、违法记录,在各级救灾物资供应工作中未出现响应不积极、货物不匹配,以及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等不良情况。
(二)申报标准
1.具有较为完善的周转仓储设施(经营场所或仓库面积不低于1000m2),能够保有一定规模的实物储备(单品种不少于1000件或价值不低于10万元,总储备不低于10000件且价值不低于100万元),确保供给稳定持续可控;建立较为完备的生产或供应渠道和关联企业合作机制(合作生产企业不低于3家),能够在短期内及时组织供应急需的物资装备或食品。
2.建立较为完备的仓储物流运输网络,拥有持续稳定的运输队伍、车辆(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等,在应急状态下运输配送能力较强。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实地核查、综合遴选的流程,遴选“增城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企业”,具体程序为: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增城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企业”的企业,按附件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二)实地核查。收到申报材料后,依据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区发改局牵头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核查,重点核查申报企业的产品功能、生产销售、仓储设施、储备供给、应急供应、运输配送等。
(三)综合遴选。在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管理情况,综合遴选出“增城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五、有关要求
(一)如实申报。参与申报企业,请如实填写《增城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企业申报书》,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二)申报时限。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请各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联系人:赖主任,联系电话:020-32828823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525室
附件:增城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企业申报资料要求.doc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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